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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质名称 |
EC 号 |
CAS 号 |
采纳原因 |
用途 |
1 |
二苯基 (2,4,6-三甲基苯甲酰基)氧化膦 |
278-355-8 |
75980-60-8 |
生殖毒性 (第 57c 条) |
油墨和调色剂、涂料产品、光化学产品、聚合物、粘合剂和密封剂以及填料、腻子、灰泥、造型粘土 |
2 |
4,4'-二氯二苯砜 |
201-247-9 |
80-07-9 |
强持久性强生物累积性 (vPvB) (第 57e 条) |
化学品、塑料制品和橡胶制品的制造 |
这两种化学品加入清单后,高度关注物质候选清单 (SVHC) 现在共包含 235 种可能危害人类或环境的化学品。企业有责任管控这些化学品的风险,并向客户和消费者提供有关其安全使用的信息。
列入候选清单的重要性
根据 REACH 要求,当企业的物质 (单独、混合物或物品) 被列入候选清单时,企业应履行法律义务。
含有浓度超过 0.1% (重量比) 的候选清单物质的物品供应商,必须向其客户和消费者提供能够安全使用的信息。消费者有权询问供应商其购买之产品是否含有高度关注物质。
根据废弃物框架指令,如果企业生产的物品含有浓度超过 0.1% (重量比) 的高度关注物质,企业还必须通知 ECHA。该通知发布在 ECHA 的产品高度关注物质数据库 (SCIP)。
生效日期
如果物品中含有候选清单物质,该物品的进口商和生产商必须在物品被列入候选清单之日 (2023 年 6 月 14 日) 起六个月内通知 ECHA。候选名单上物质的供应商,无论是供应单独的物质或混合物,都必须向其客户提供安全数据表。
参考